延伸閱讀 | 歌劇 x 音樂劇 x 音樂劇場
- 9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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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樂劇(Musical),是一種高度綜合的舞臺表演形式,集音樂、歌曲、舞蹈、戲劇文本、對白於一體,並常融入雜耍、特技等元素。它通過展現多樣情感(如幽默、諷刺、感傷、愛情、憤怒)來推進故事,並綜合運用演員的語言表達、歌唱、舞蹈動作及其他表演技巧來呈現給觀眾。區別於歌劇、舞劇或話劇,音樂劇的核心特點在於它均衡地重視歌曲、對白、表演和舞蹈等所有組成部分。
音樂劇在全球範圍內流行,但演出最頻繁、影響力最大的中心是紐約百老匯和倫敦西區。因此,「百老匯音樂劇」既可指在百老匯上演的具體劇目,也常被用來指代具有相似風格的音樂劇作品。通常,人們所說的「音樂劇」主要指西方(尤其是英美)的音樂劇傳統。


盡管近代的音樂劇被視為歌劇的現代版本,但音樂劇和歌劇是兩種不同的舞臺表演藝術形式,它們在音樂風格、唱腔、舞蹈、舞美、劇情等方面都有明顯的區別。
著名音樂劇:貓(Cats)、芝加哥(Chicago!)、油脂(Grease)、獅子王(The Lion King)、悲慘世界(Les Misérables)、西貢小姐(Miss Saigon)
歌劇(opera)音樂以古典音樂為主,通常使用交響樂伴奏。唱腔以美聲唱法為主,包括詠嘆調、宣敘調等。劇情通常比較嚴肅,題材多為歷史、神話等,舞美設計寫實,追求逼真效果。歌劇中舞蹈是穿插性的,起到點綴和烘托氛圍的作用。結構較為嚴謹,通常分為幾幕,篇幅較長。通常使用原語言演唱,對白較少。
著名歌劇:《魔笛》、《弄臣》、《茶花女》、《蝴蝶夫人》、《卡門》


音樂劇音樂風格多樣,可以融合爵士、搖滾、流行等多種元素,使用電聲樂器伴奏。唱腔可以包括美聲、流行唱法等,更加自由。劇情更加輕松活潑,題材廣泛,通常具有清晰的敘事結構和角色發展,舞美設計偏向現代化,運用各種舞臺技術。音樂劇中歌、舞是重要的表現手段,與音樂和劇情緊密結合,通過歌、舞來推動劇情發展。
音樂劇場和音樂劇本質上是一回事,指的是一種將音樂、表演和舞蹈相結合來講述故事的戲劇表演形式。音樂劇更偏向商業化、傳統結構,而音樂劇場強調音樂與戲劇的結合,結構相對自由,篇幅可以根據劇情需要調整,既有唱段也有對白,對白可以不使用音樂伴奏。有時候「音樂劇場」可能指代更廣泛的表演形式,比如結合音樂、戲劇、舞蹈等的綜合藝術,是一種更學術或藝術化的稱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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